1.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我院拟对智能熏蒸仪、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标配)、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高配)、可视喉镜等设备进行院内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
二、采购项目编号:S2020113001
采购人名称:巫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巫溪县柏杨街道万通路 100号
三、货物名称、数量及需求参数
(一)智能熏蒸仪2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标配)1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高配)2台,最高限价15.5万元{智能熏蒸仪最高限价7万元、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标配)最高限价2.1万元、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高配)最高限价6.4万元}。
(二)可视喉镜1台,最高限价4万元。
(三)输血、输液加压器2台,最高限价16万元。
(四)高频电灼仪1套,最高限价29万(第二次)
(五)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用气体)1项,最高限价12万元。
(六)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售后工程师和备件库,在供货时必须出示加盖鲜章的“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报名时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四)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至12月8日下午 6: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二) 地点:重庆市巫溪县人民医院设备科(405、406)
六、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一) 条件:报名合格的投标人
(二) 时间: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审核结果电话通知投标人
(三)提交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需密封)
1. 报名表:含公司名称、所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及报价。
2. 报名公司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件;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4) 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 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3. 川渝地区至少三家二甲以上医院用户销售合同
4. 产品的彩页
5. 备注:
(1)另备资质文件1份。不需密封,报名时提交,便于前期资质审核
(2)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备现场身份审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具体投标时间待资质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地点:具体投标时间待资质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荣春 电 话:13389685663
地 址:巫溪县柏杨街道万通路100号 邮政编码:405800
九、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附件: 《设备参数及要求》
巫溪县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30日